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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示!宜宾中石油、金陈砖厂等6家公司查出问题,被行政处罚!

近日,宜宾市人民政府公开多则行政处罚公示,涉及宜宾多家公司被罚款,具体情况如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宜宾销售分公司


1.违法事实:

2021年3月11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宜宾市应急管理局会同翠屏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宜宾销售分公司吊黄楼油库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吊黄楼油库充装92号、95号汽油时,有未严格执行充装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充装或者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的规定。

2.处罚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

3.处罚类别:罚款

4.处罚内容:作出处人民币壹万捌仟元(小写:1800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5.罚款金额 1.8 (万元)


宜宾市翠屏区金陈砖厂


1.违法事实:该厂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橙色预警期间停产的减排措施

2.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3.处罚类别:罚款

4.处罚内容:罚款壹万元整

5.罚款金额:1 (万元)


宜宾纳实建材有限公司

1.违法事实:宜宾纳实建材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橙色预警期间停产的减排措施

2.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3.处罚类别:罚款

4.处罚内容:罚款壹万元整

5.罚款金额 1(万元)


宜宾拓驰商贸有限公司

1.违法事实:宜宾拓驰商贸有限公司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2.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

3.处罚类别:罚款

4.处罚内容:罚款壹万元整

5.罚款金额 1(万元)


宜宾市翠屏区恒森板材厂

1.违法事实:宜宾市翠屏区恒森板材厂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

2.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3.处罚类别:罚款

4.处罚内容:罚款贰万元整

5.罚款金额2 (万元)



宜宾市贵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1.违法事实:宜宾市贵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橙色预警期间停产的减排措施

2.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3.处罚类别:罚款

4.处罚内容:罚款叁万壹仟叁佰元整

5.罚款金额 3.13(万元)



来源:宜宾市人民政府综合整理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微知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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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夜色还是有点撩人的

    易大汉

    1
  • 吃稍午了,这个肉安逸不?

    易大汉

    1
  • 这么多俄罗斯美女,真的很棒👍

    易大汉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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